樂山國有獨資企業資并授權,市國資公司系經樂山市人民政府批準,由樂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資并授權,作為國有股東行使出資者所有權,以獨資、控股、參股方式從事資產投資經營活動,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國有獨資公司。從2009年起,按照“1+N”母子公司模式,通過資產整合和體制創新,將市國資公司打造成政府類綜合性投融資平臺。截止2012年底,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未經審計的資產總額160億元,凈資產76億元,其中,母公司資產總額50億元,凈資產20億元,注冊資本30億元,實收資本為22.4億元,公司現已累計融資33億元,初步構建了市國有資產經營投融資一體的管理、運營體系。在取得較大成績的同時,公司還存整體實力不強,資產質量不高,經營機制不活,持續發展能力不強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公司的發展壯大和功能發揮。
一、投融資平臺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公司整體實力不強。平臺建設工作僅僅完成財務合并,“1+N”模式下的N公司隸屬于各自不同的行業主管部門,擁有各自的決策運行體系,新的機制、體制尚未形成,資產、資源配置未能形成統一運營機制,缺乏有機合力,導致整體實力不強。
2、公司整體資產質量不高。公司的資產主要是以行政劃撥方式注入的股權類資產,以及部分門市、場館等實物資產,公司資產整體質量不高。公司的經營收入、利潤、現金流、資本利潤率等主要經營指標,與公司近160億元總資產相比都較低,所屬28家參、控股公司也呈現多而不優的狀態。
3、公司經營機制不活、公司持續發展能力不強。國資公司行政化管理特點濃厚,未能突出集團公司的經營機制,自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發布以來,對融資平臺的監管日益朝著“六真(真公司、真資產、真項目、真支持、真償債、真現金流)”要求嚴格執行,而我市各融資平臺的運作仍是依靠行政指令來進行,長此以往,難以持續發展和壯大。加快政府投融資平臺建設,是當前城市經濟發展的大勢所趨。
二、投融資平臺建設的幾點建議
1、整合融資平臺,提高投融資能力。通過產權交易平臺和資產管理公司等途徑整合各融資平臺公司,做大做強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一方面承擔政府委托的項目,包括政府性的融資、土地儲備、工業區建設、投資建設基礎設施等,另一方面,拓寬融資渠道,綜合運用各種資本運營手段,積極發揮資本市場的作用,嘗試市場化水平高的公司債、股權融資方式、產權交易方式等多渠道募集資金,開展自主經營,積極推動投融資平臺投融資行為的市場化。
2、整合優質資源,增強綜合實力。政府從土地、資產、資源、政策等方面對投融資平臺予以支持,將平臺的資本金做實、現金流做大、融資能力做強,以“用資產換資金、用存量換增量”融資思路,整合政府優質資源,加大國有資產歸集和劃撥力度。一是打破部門、行業、區域界限,對國有資產進行整合,輔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向投融資平臺注入資產。二是加大土地儲備、完善土地經營。不斷完善土地收儲和開發制度,盡快建立城市規劃與土地儲備相結合的聯動機制。嚴格控制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周邊土地,統一規劃,統一收儲,統一開發。賦予政府投融資主體隨項目開發所帶來的土地儲備和經營職能,以推進城、鎮土地儲備、整理和開發工作。
3、規范平臺運作,強化整體效能。一是提高投融資管理水平,確保資金安全。投融資平臺建設要堅持市場化運作方向,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規范管理,按照《公司法》等有關規定,充實公司資本金,改善股權結構,實現政府融資“借款、用款、還款”一體化,逐步改變政企不分的格局,轉變其為政府融資圈錢的形象。同時,探索建立績效評價制度、年度審計制度和過失責任追究制度,規范政府擔保行為,不斷提高投融資管理水平,確保資金安全。二是完善投融資平臺的決策機制。在對全市基礎設施融資規劃、降低融資成本、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和財政償債能力等方面進行統籌考慮基礎上, 制訂出臺政府投資項目融資管理暫行辦法,擬定年度融資計劃和年度償債計劃。三是建立健全政府的債務管理體制。完善融資平臺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平臺公司的資本金狀況、負債規模、承擔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項目貸款情況、項目擔保情況以及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等。通過信息披露強化監督,完善公司的風險控制機制。四是建立債務償債基金。每年有計劃地從預算財力和政府非稅收入中安排不低于當年債務余額的3%至5%的政府性債務償債準備金,由財政統一管理償債,并制定債務償還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相應的償債程序。